“陈某某,我是黔江区法院工作人员,现在把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通过微信送达给你,你同意不?”“我同意呀!”利用微信送达民事诉讼文书,既方便了当事人,又缓解了人民法院“送达难”。
据悉,黔江法院送法服务中心在送达何某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送达服务中心干警多次拨打陈某某电话,陈某某均推诿不来黔江法院领取法律文书,干警多次上门查找均未在家。对此,黔江法院送达服务中心干警积极与被告人陈某某联系,告知陈某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可通过微信送达法律文书,经陈某某同意,最终利用微信将法律文书拍照进行送达。目前,该案件已顺利送达,等待开庭审理。
近年来,黔江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上涨,而且当事人躲避送达的情况越来越多,为更好地开展送达工作服务审判,黔江法院送达服务中心积极采用电子送达等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提高了送达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