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法院第二人民法庭走进阿蓬江镇,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解决了80岁老人的赡养问题。
原告王某已年近80岁高龄,育有四个子女,却无人尽赡养义务,在丈夫去世后一人居住,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农村养老保险每月发放的100多元。现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无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无奈之下,老人只得将四个子女一起诉至法庭,请求四名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诉求,也听取了四个子女的委屈和难处,结合以往处理赡养纠纷案件的经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劝导双方当事人,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向双方进行释明和讲解。最终,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及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由被告四人每年各支付原告赡养费2000元,原告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由四被告平均分摊支付。
黔江法院始终积极倡导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