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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法院联合市四中法院开展“8.15”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姚恩  发布时间:2023-09-08 12:47:4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近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黔江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干警走进酉阳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就长江保护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为大家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并结合具体案例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宣讲。

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对筑牢渝东南武陵山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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