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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法院创建“枫桥式法庭”丨司法为民不打烊,案结事了暖民心。
作者:谢 鹏、王瑞霞  发布时间:2024-03-19 09:25:06 打印 字号: | |

凌晨0时30分许,黔江法院城南法庭调解室依旧灯火通明,一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诉前调解正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
    2024年3月10日凌晨,城南法庭负责人接到正阳街道的电话,称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需法庭介入调解,且情况紧急,城南法庭立即启动“一庭两所一办”联调机制,指派调解能手张云江、汪龙深夜前往,与正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正阳派出所、正阳街道平安办等共同组织诉前调解。
     2024年3月9日,王某在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时不慎高处坠落身亡。其亲属三十余人情绪激动,要求说法。调解人员及时介入,分工合作,安抚亲属并倾听诉求,同时听取建筑公司意见,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当事人权益。
之后,调解人员向当事人讲解了民法典及工伤赔偿方面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将情理与法理充分融合,耐心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某建筑公司同意支付王某家属赔偿款一百余万元。
    协议达成后,随即引导当事人对协议内容进行了司法确认。次日,某建筑公司按调解协议向王某家属全额支付赔偿款,该纠纷得到完美解决,当事人向法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该案的快速、高效、及时化解,是黔江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司法服务端口前移,不断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生动实践。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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